重点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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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取消“积分入户”后,东莞开年又放大招!
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扶持实体经济,出台22份倍增计划配套政策……推动东莞从科技支撑产业向科技引领产业转变,从分散式创新向协同式全域创新转变,从服务自身发展为主向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转变,将东莞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先进制造基地、国家级粤港澳台创新创业基地、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以下是关于东莞史上最高含金量“政策包”的详细内容。
政策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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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全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两本厚厚的政策汇编引人注目。其中一本是近期出台及拟出台的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另一本是倍增计划“1+22”政策的完整汇编。
二者总体上又可分为加快科技创新、扶持实体经济、强化要素支撑三大类。其中大部分都是新鲜出炉,甚至暂为征求意见稿,接下来将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科技创新类:
第一份是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松山湖作为国家自创区优势,创新“1+6”园区统筹组团发展体制机制,探索扩大自创区空间规模,争取自贸区经验在东莞先行先试,全面带动科技创新加速发展。
第二份是科技成果双转化行动计划。积极打造科技成果双转化平台载体,力争到2020年累计建设运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10个以上,挖掘发布科技成果供需信息10万条以上。
第三份是高企树标提质行动计划。除了延续原有的认定奖励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外,还新增了首次晋级奖励、人才个税奖励、500强明星高企追加入学指标等政策优惠,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把高企的数量优势转化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
第四份是通过“三旧”改造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通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简化产权补办手续、允许产权分割等措施,把“三旧”资源盘活起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极大地拓展了科技创新发展的空间资源。
同时,东莞市还制订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及项目库管理办法。一方面,聚焦广深高速创新带“1+1+11”示范建设,加快实施133项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沿线环境和科技平台建设水平;另一方面,建立科技创新走廊创新项目库,支持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布局落地。
扶持实体经济类:
此次会议总结印发了去年以来陆续出台的22份倍增计划配套政策,全面覆盖了支持企业倍增发展的政策、产业、土地、资本、人才五大要素领域,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为企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强化了支撑。
政策要素方面,给予试点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服务包奖励,并积极搭建专业服务资源池,为企业倍增提供诊断、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
产业要素方面,构建智能制造全生态链,重点启动“百千万”工程,建设一百个智能化改造项目,开展一千家企业智能制造分析诊断,开展一万人次技术工人智能制造专业技术培训;
土地要素方面,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实施地价优惠,为试点企业落实550多亩、配备近1500亩新增用地指标,有效保障了试点企业用地需求;
资本要素方面,由市财政出资10亿元,成立总规模不少于60亿元的市产业并购基金,支持试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倍增发展;
人才要素方面,赋予试点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权,并按企业规模每年向试点企业提供最多6个公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进一步优化人才保障。
强化要素支撑类:
出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围绕人才管理、引才育才用才等五方面出台23条干货政策。特别是在人才引进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青年博士、硕士给予20万元、6万元生活补贴,力度位居珠三角前列。
出台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暂行办法,强化资本要素支撑。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奖励范围,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投向创新领域。
重点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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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实施方案
(2017-2020 年)
方案提出,以东莞自创区建设为契机,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机制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为手段,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与动力,广泛汇聚国内外创新资源,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创新氛围,率先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社会全面创新的良好发展格局,大力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中部脊梁,推动东莞从科技支撑产业向科技引领产业转变,从分散式创新向协同式全域创新转变,从服务自身发展为主向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转变,将东莞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先进制造基地、国家级粤港澳台创新创业基地、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创新经济架构基本形成
到 2020 年,力争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0%,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 2.8%,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 60%以上。
区域创新体系逐步完善
到 2020 年,新型研发机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总量达到 50 家以上;
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达到 100 家以上,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 20 家;
主营业务收入 5 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普遍建有研发机构或研发小组;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若干个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园区、镇(街)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创新人才成果更加丰富
到 2020 年,全市累计引进省市创新科研团队数量达到 80 个以上,“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以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100 名以上;
每百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 3600 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23 件以上。
一、创新统筹协调机制
刚刚,东莞沸腾了!史上最大投资项目1000亿紫光+300亿京东落户!
1.创新市区统筹机制
积极融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加强与广州、深圳的创新联动,紧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的机遇,将松山湖高新区打造成为全球性科技园区、国家科创策源地、生态文明示范城区。
争取扩大东莞市自创区空间规模,将松山湖高新区周边大朗镇、大岭山镇、寮步镇、茶山镇、石排镇、石龙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9个镇,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水乡新城、南城国际商务区、原东部工业园等 6 个产业集聚区,以及虎门镇、东城街道、南城街道、长安镇、黄江镇、凤岗镇、塘厦镇、清溪镇、常平镇 9 个中心镇(街道)部分地块纳入东莞自创区建设范围,完善东莞创新发展的全域布局。
东莞市自创区空间规模扩大落实后,争取设立东莞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在松山湖管委会加挂牌子,负责东莞自创区的统筹协调工作,统筹推进东莞自创区发展战略、政策法规、协调评估、体制创新、空间和产业规划、重大项目等重点工作。
2.创新区镇统筹机制
构建松山湖与周边镇街的协同联动发展机制,将松山湖周边 9 镇作为自创区的辐射发展区域。
率先建立松山湖高新区与周边石龙镇、寮步镇、大岭山镇、大朗镇、石排镇、茶山镇的“1+6”统筹协同联动发展模式,建立片区联动议事决策机制与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市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前移,建立统一的城市发展投融资平台,在“1+6”的统筹协同联动发展机制下实现“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服务统一”的管理服务机制“三统一”。
加强松山湖南部片区统筹,依托中国散裂中子源项目,规划建设中子科学城,争取上级支持启动同步辐射光源等大科学装置计划,与散裂中子源互为补充,在环松山湖地区形成配套完整、协同有力、可支持多学科研究的综合性国家科技中心,成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中的科学创新高地。
3.优化区园统筹机制
探索具有东莞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管理模式。
以松山湖高新区为核心,重点产业平台与各组团中心镇(街道)为支点,构建以政策共享、规划协调、产业协同为重点内容的自创区联动发展区,带动全市各组团实现协调快速发展。
加快南城国际商务区建设,突出南城街道、东城街道等中心城区的综合优势,推动科技服务业集成化发展,打造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以滨海湾新区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为契机,加强与深圳前海、大空港经济区和广州南沙地区合作,打造海洋产业与先进制造业创新集聚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重要空间平台、粤港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验区。
依托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原东部工业园、常平镇等支点,构建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先导区。
加快推动水乡新城开发建设,依托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主动承接穗、深、港、澳产业溢出和创新成果转化,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打造大湾区国际商务港。
依托黄江镇、凤岗镇、塘厦镇、清溪镇等支点,深度对接深圳产业外溢,建设临深创新资源融合发展带。
二、培育新兴产业
1.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
培育人工智能产业链条,提升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发实力,努力在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等人工智能基础技术领域实现较大突破,建立具有东莞产业特色的大数据与云计算基础服务平台。
有针对性地发展人工智能技术,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在机器学习、模式识别、人机交互等与人工智能应用密切相关的技术领域突破一批引领性技术,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支撑东莞人工智能应用产业的自主可控发展。
2.重点推进新材料产业
加强新型显示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超材料以及新型储能材料等各类新材料技术领域的研究与开发,突破、掌握一批新材料关键技术,培育带动新行业、新产品的成长。
以高性能动力电池制造及关键材料为突破口,以整车集成制造为重点,着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深化发展。
依托中国散裂中子源项目引进一批专注于新材料研究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研发能力突出的企业建立新材料研发基地,带动新材料产业的发展。
加快建设东莞材料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提高新材料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争取设立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材料领域企业并购重组,支撑企业技术突破与产业发展。
3. 着力培育生物医药产业
加大松山湖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合作基地招商力度,大力推进“莞榕计划”,争取设立东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通过资金、政策、渠道等优势资源针对性吸引台湾优质生物企业落户。
依托龙头医药集团/企业,加强对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与生物制品等方面的新药研发,提高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等多发性和重大疾病的诊断技术。
借助散裂中子源的科研优势,重点在医学影像设备、临床检验设备、健康监测、远程医疗和康复设备等高性能医疗器械方面取得突破与进展。
积极争取特殊物品及生物耗材进口便利化措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在东莞率先试点,促进相关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1.培育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
着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深入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计划,巩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优势,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培育龙头明星企业。
2.提升高校研发机构水平
加快推动东莞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赋予理工学院更多办学自主权,以智能制造领域核心学科为发展重点,大力开展新型学科专业建设,服务东莞产业转型升级。
3.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筑巢育凤”行动计划,建设“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全孵化链条式的创新创业载体。
四、深化科技金融融合
1.发展天使投资
着力发展合格天使投资人,发挥东莞市科技企业创业导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吸引本土高净值群体关注、参与天使投资。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2.发展创投组织
发挥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的作用,注资参股一批市场化的创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与社会资本对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壮大本土创业投资组织。
3.鼓励金融创新
争取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东莞试点与创业投资机构实施投贷联动。鼓励创业投资机构联合金融机构共同成立股债联动基金,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综合性融资服务。
五、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1.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在松山湖试点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松山湖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试验区建设。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建立和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自律保护互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3.提升知识产权营运水平
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深入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和预警项目,明晰产业发展方向,提高企业信息利用水平。
六、强化国际科技合作
1.拓展“一带一路”科技合作
发挥东莞外向型经济优势,主动征集推出一批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科技创新合作。
2. 强化欧美地区科技合作
鼓励企业在欧美设立研发中心或生产基地,实现优势企业、优势产能走出去,对接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
3. 深化莞港澳台科技合作
深入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接受广东自贸区的产业辐射与带动,加强自创区与自贸区的对接,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七、提升城市创新环境
1.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圈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支撑创新创业成长壮大的生态系统。
2.完善科技创新生成圈
围绕创新成果的生成链条,打造有利于科技创新成果生成与转化的综合服务圈层。激发人才这一创新最根本要素的创新积极性。
3.打造科技创新生活圈
加快建设与高层次人才生活需求相适应的高品质城市生活配套环境,强化城市建设规划与布局,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大幅提升社会治安环境,着力提高城市生活品质,努力打造媲美一线城市的品质生活圈,提高东莞对各类人才的整体吸引力。
东莞此次出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强化人才要素支撑。围绕人才管理、引才育才用才等五方面出台23条干货政策,满足不同层次、领域人才需求。特别是在人才引进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青年博士、硕士给予20万元、6万元生活补贴,力度位居珠三角前列。这将是东莞近年来出台的最具含金量的人才干货政策。
同时,东莞还出台了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暂行办法,强化资本要素支撑。随着区域发展和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周边中心城市的溢出效应日趋明显,东莞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投融资机构进驻。为更好地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东莞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奖励范围,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投向创新领域。
去年来推动并实施科技创新项目约281个
投资约3511亿元
2017以来,围绕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总体规划部署,东莞安排了一批重大平台及项目建设。经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市推动并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约281个,一批国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建设进展顺利。
其中,东莞正加快建设中子科学城,科学城规划范围53.3平方公里,力争建成珠三角大装置集群核心、国家级科技创新策源地。
同时,东莞还启动了材料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建设,该实验室力争成为国家实验室,打造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一流创新高地、高端人才汇聚地、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
此外,东莞大学创新城、模具国检中心、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等建设进一步加快。其中,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与国内外22所知名高校和16家新型研发机构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意向书,去年共推动44所高校的413名研究生报名来莞实践。
△会上,市长梁维东等领导向全市科技创新人物及企业颁奖。
今年拟签约大型项目24宗
投资总额约748亿元
今年,东莞拟签约大型项目共24宗,投资总额约748亿元。
其中,位于清溪镇的大湾区·深投控清溪科技生态城投资总额达500亿元,位于常平镇的招商局东莞智慧城项目(一期)投资总额达105亿元。
△东莞重大项目建设(资料图)
扶持实体经济
“1+22”政策体系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东莞还出台了完善倍增计划的配套政策,努力满足企业倍增发展需要。去年初实施倍增计划至今,东莞已经出台了22份配套政策,全面覆盖了支持企业倍增发展的政策、产业、土地、资本、人才五大要素领域,与倍增计划总体意见的20条干货政策,共同构成了“1+22”的完整政策体系,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为企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强化了支撑。
同时,东莞还开展了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实体经济质量水平。一方面,以产品质量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优质制造工程,推动重点行业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响“质量东莞”“品牌东莞”形象。另一方面,将质量与创新更加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质量标准技术引领和服务支撑,推动更多企业走上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重磅!
今日起,
东莞正式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这也意味着,
从2010年10月开始施行的积分入户制度
正式退出东莞的历史舞台。
昨天上午,东莞人力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的通告》,自今天(2月28日)起,东莞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已获得积分制人才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25日前凭有效期内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申请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详见以下文件:
以后可以
这样入户
01
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根据今年2月2日东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取消积分入户,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即: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作为入户条件)。
简单说,就是社保满5年,居住证满5年,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了,没有了年龄、学历、住房等方面的限制。
不过,这个“两个五年”入户政策的详细实施方案目前还没发布,请留意后续报道。
这对于东莞几百万外来人口来说无疑是重磅好消息!之前很多人为了孩子入读公办学校,但却因为积分入户的一些限制被卡住了,达不到要求,不能享受到户籍居民的各种福利政策。
02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大家可以办理条件准入类入户,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12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且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的,就可以入户东莞。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下面12个条件中,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东莞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03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为了让人才到东莞的碗里来,东莞放宽人才入户限制,只要你是人才,就可以轻松入户。
(一)企业条件在东莞市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
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 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3.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4. 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5. 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6. 在东莞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 镇街重点发展企业。
第 1 至6 类企业名单由相应主管部门提供给市人力资源局,第7 类企业名单由各镇街确定。要求每年1 月上旬前提供和确定。
(二)个人条件
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其员工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1)基本条件。参评员工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②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③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④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 年。
(2)资格条件。参评企业员工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①最近24 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 元。
②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 年。
③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④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⑤近5 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
⑥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
来源:东莞日报、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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